第廿五天
发怒不是公义的、且无益处
文/玛莎 ·佩斯、史都华 ·史考特
当你对不信孩子、或对他们愚昧的行为发怒时,你当为此悔改。因为孩子能相信与悔改的信心是从神而来的礼物,在这之前你仍要怜恤他们。不要为自己有罪的发怒找借口,你的怒气基本上是出于骄傲;你也是领受神的恩典,与你的孩子没有两样(林前四7)。恳求神帮助你,使你能处理自己的骄傲以及因孩子拒绝基督而发怒。请记得这经文,「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」(雅一20)。
一切苦毒、恼恨、念怒、嚷闹、毁谤,并一切的恶毒,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;并要以恩慈相待,存怜悯的心,彼此饶恕,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。(弗四31-32)
| 有罪的回应 | 仁义的回应 |
| 发怒 | 把我所受的伤害带到神面前,并知道孩子冒犯最深的不是我,而是神。(彼前4:19) |
| 厌恶 | 体认到他们与你过去一样,都拥有一颗石心;并且你没有比他们更好。(林前4:7;结36:26) |
| 保持距离 | 以牺牲的爱与关心来亲近他们。(罗12:9-21) |
| 气急败坏地跟他们谈福音 | 以柔和的心指出他们最大的需要。(林后5:13-21) |
| 打孩子或推他们的身体 | 坚定且清楚地告知他们行为的后果。(弗4:31) |
| 向他们说教 | 以谦卑和爱的方式,一点一滴地教导他们。(申6:6-9) |
| 专注在孩子的罪上,而非你自己的罪 | 谦卑自己,并向神与孩子承认自己的罪。(太7:1-5)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