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廿六天
不要取悦于人
文/玛莎 ·佩斯、史都华 ·史考特
你要抗拒一种试探,就是害怕自己儿女的反应,因而妥协自己正确的立场。当我们竭力追求做对的事,也在爱中实践真理时,我们必须把结果交托给神(罗八28)你必须忠心地做对孩子最有益的事。
所以,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……(加六10)
这也许是很艰难的事,尤其做对的事可能意味着会带来极严重的结果。然而我们对孩子的爱要大到足以忍受他们暂时的不悦、蔑视、甚至是拒绝。有时你需要面对他们的罪,把他们交给警察,或是以强迫的方式来帮他们戒毒或戒酒。此时没有人会感激你所做的事,但你仍要竭力做该做的事,为了讨神的喜悦和帮助他们。
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?还是要得神的心呢?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?若仍旧讨人的喜欢,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。(加一10)
